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泸州市江阳区位于四川盆地南部,长江、沱江交汇处。东连合江县,南接纳溪区,西邻宜宾市江安县、自贡市富顺县,北以沱江为界与泸县、龙马潭区相邻。是中外闻名的“泸州老窖特曲”发源地,素有“川南重镇”、“酒城”等美誉,自古为云、贵、川、渝毗邻地区的交通枢纽和重要物资集散地,是泸州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江阳区还获得“中国历史文化名城”、 “全国双拥模范城市”、“国家卫生城市”、“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区”。2018年,江阳区幅员面积649平方公里,辖10个镇、8个街道。江阳区人民政府驻地大山坪街道星光路6号。2016年11月21日,泸州市人民政府正式签发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阳区张坝景区更名为张坝街道的批复》(泸市府函〔2016〕356号):同意张坝景区更名为张坝街道,以原张坝景区的行政区域为张坝街道的行政区域,街道办事处驻江阳区桂圆东路1号。